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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社工制度在起步阶段 与国际差距较大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北京)     发布时间:2013/3/13 11:53:17     已经有 3280 位阅读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将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以下为答问实录。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记者]:我的问题关于社工,我们知道社工被誉为是“社会工程师”,在一些国家具有极高的美誉度和社会地位,但是现在在中国,这个人群并不为广大的公众所认知,甚至很难感觉到他们的存在。现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名人还有年轻人就投入这种公益的事业,我的问题是,民政部在规范和鼓励热心公益的人士投身公益方面会有进一步的措施吗?谢谢。

 

[李立国]:专业社会工作,在世界上已经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了。在我国上世纪20年代也开始兴起了专业社会教育和社工的服务。由于当时积贫积弱的国情,社工发展的规模和影响力都极小。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80年代中期以来,民政部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倡导和兴起社工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恢复和发展,从教育事业到社工岗位开发,以及工作的社会作用的发挥,都逐步前进,不断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以2006年为标志,我国主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掀起了大规模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建设和专业社工作用的新的高潮。到前年又由中组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制定了《关于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随后又编制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到去年年底,通过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社工已经有8万多人。

 

我们在民政服务领域和一些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相关领域的社会服务中,开发的社会工作岗位已经超过7万,从事专业社工的人员已经超过30万,但是跟国际社会社工发展的比例、社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我们还处于起步发展的阶段,差距还比较大。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发社工工作岗位、建立社工薪酬保障制度、建立评价和激励措施来推进专业社工的发展和社会作用的发挥。

 

刚才这位记者提到了,这项职业现在还没有成为对青年人就业有吸引力和能够稳定就业的岗位。他所谈的情况和观察是属实的,这是因为专业社工的认知度还有待提高,专业岗位的开发和设置有待扩展,专业社工的薪酬和社会保障待遇有待提高,专业社工的发展路径有待规范。因此,我们也将从这几个方面来努力,推进社工更好的发展,社会作用更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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